5月11日,在大連523路公交車上,一名老年男子要求年輕女孩給他讓座。女孩起身后,老人嘴里喋喋不休地指責女孩,此舉引來了其他乘客的不滿。女孩委屈不已,乘客們自發(fā)地用身體把她圍了起來,以此來保護她。也有人站出來與老人理論,還有乘客主動把座位讓給了女孩。(5月13日《半島晨報》)
乘坐公共交通給老弱病殘讓座,既是文明社會必須遵循的公共規(guī)則,也是當今時代需要倡導的公共道德。事實上,在公共交通車輛上基本上都設有老弱病殘專座,就是為了給特殊人群予以關愛、提供方便。這位女孩在老人的要求下給其讓座了,體現(xiàn)了基本的素養(yǎng)和風格,本應該得到認同和贊許,卻反遭老人“喋喋不休地指責”,所以才引發(fā)乘客的眾怒。
拿老人來說,自己腿腳不方便要求女孩給自己讓個座,這理由也并不過分,都在情理之中。只是,既然女孩已經給自己讓了座,個人的目的也達到了,且不說以感恩之心對人家道一聲謝,但也不至于“得理不饒人”地對人家“興師問罪”吧?就算女孩沒有“主動”讓座,也許是人家一時疏忽大意,何況在老人的要求下她也沒有拒絕和猶豫,應該沒有特別大的過錯和失禮,怎么就可以不問青紅皂白對其進行言語攻擊呢?
退一步來講,女孩的讓座不是積極主動的,而是在別人要求下被動的,的確需要得到教育和點化,需要給予提醒和規(guī)導,但也要注重方式方法,講究與人為善,通過和風細雨的溝通交流,讓其知情明理、心服口服。如果胡亂揮舞道德的棍棒對人家進行說教、斥責,甚至惡語相加、惡行相對,那就失去了教育勸導的本意,變成了個人情緒的自私發(fā)泄,這種缺乏真誠友愛的粗暴做法,是典型的“以惡勸善”,無異于是對文明禮讓的“欺凌”,又怎能達到勸善的目的和效果?
倡導文明禮讓的社會風尚,需要每一個人付出實際行動、履行責任義務,無論男女老幼都沒有權利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唯我獨尊、指手畫腳,更不應該自己置身度外而只一味地去苛求別人。□ 舒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