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教育對孩子的發(fā)展十分重要。日前,全國人大代表張榮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目前我國家庭教育形式還處在一個“自覺”教育的狀態(tài),家庭教育存在不同層次的缺位缺失,應制定出臺家庭教育法。
張榮珍告訴記者,她在日常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些家長在子女教育中缺位,或缺乏經(jīng)驗,特別是在引導孩子的心理健康上沒有良好的辦法。還有一些家長“重知輕德”,過度嬌慣、保護、放任孩子,忽視對孩子良好個性品質(zhì)和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且向低齡化發(fā)展。另外在留守兒童、流浪兒童、農(nóng)村貧困兒童、單親兒童、重組等特殊家庭中,兒童的家庭教育也容易被忽視。
“雖然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條款散見于多部法律之中,但缺乏系統(tǒng)、專門的家庭教育法。“張榮珍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推廣和普及科學的家庭教育,明確家庭教育的內(nèi)涵、義務和責任,確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
“明確施教人和受教人的義務和責任,從法律層面定義家庭教育的內(nèi)涵,注重公德教育,注重家教、家風教育,注重品行教育、親子教育、倫理教育、安全教育、合作教育等等。” 張榮珍建議,明確家庭教育的形式,注重調(diào)教、身教、情感教育,促進家庭教育有效地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配合。
在張榮珍看來,一部體現(xiàn)現(xiàn)代教育理念、根植于中國教育文化環(huán)境的家庭教育法,關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家庭和睦,對于國家發(fā)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