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報訊(王曉丹 常樂 記者 徐越薔)7月15日,來安縣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疑似外籍人員,并立即將其帶回審查。經(jīng)初步審查,該名叫韋杰(緬甸音譯)的男子查實為非法入境人員。通過對其深入調(diào)查,在來安縣立光電子公司的廠房內(nèi)查獲27名緬甸籍人員。
經(jīng)查明,28名緬甸籍人員均無合法證件,分別于4、5月份從中緬邊境進入中國境內(nèi),后經(jīng)“蛇頭”與滁州出眾人力資源服務公司聯(lián)系,分次使用包車的方式,將28名非法入境的緬甸人送到滁州,在公司負責人侯某某的介紹下來到立光電子公司工作至今。目前,28名非法入境的緬甸人員已被來安警方行政拘留。待核實身份后,將集中遣送出境。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介紹,“三非”外籍人員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就業(yè)”、“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雇傭“三非”外籍人員屬違法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0條之規(guī)定,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該條款也明確了對介紹外籍人員非法就業(yè)的個人和單位相應的處罰。因此,非法雇傭外籍人員是企業(yè)經(jīng)營家、家庭小作坊不可觸碰的法律紅線,違法者必將收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