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地市 > 宣城 > 正文

【審判動態(tài)】非法販賣假煙 獲利不成反獲刑

2022-12-05 14:58:37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曹開發(fā)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zgstyb.cn)、掌中安徽訊 (程茜 曹開發(fā)) 近日,宣城市績溪縣法院審結一起無證販賣假煙的非法經營案件,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000元,上繳國庫,被扣押的卷煙予以沒收并由績溪縣煙草專賣局予以處置。

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王某非法購得紅南京、利群、白塔山、牡丹牌等假煙,價值36000余元,在未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情況下進行銷售,非法獲利4000余元。2020年9月,王某雇傭案外人杜某前往福建省云霄縣運輸偽劣卷煙,杜某在運輸偽劣卷煙途經溧寧高速績溪路段時,被績溪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查獲。經清點,車內裝有新版利群350條、紅南京350條、紫云煙100條、軟玉溪100條,卷煙價值124000元。經安徽省煙草質量監(jiān)督檢測站鑒別檢驗,該批卷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2021年7月,被告人王某被抓獲歸案。案發(fā)后,王某退出違法所得4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涉案價值160000元,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王某積極退出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煙草屬于國家專營、專賣品,銷售卷煙必須經過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并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非法經營,否則無論所銷售的卷煙真假與否,都屬于非法經營的行為。我國法律規(guī)定,無證經營煙草,擾亂市場秩序,如果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就構成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切勿為了蠅頭小利而觸碰法律紅線,最終造成獲利不成反獲刑的難堪局面。

凡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掌中安徽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于市場星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者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授權的媒體、網站,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或者掌中安徽”,違者本單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分享到:

安徽財經網手機版

市場星報公眾微信

市場星報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