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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發(fā)布存量房交易風險提示

2022-07-18 09:45:54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田雙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zgstyb.cn)訊(記者 唐朝)為規(guī)范存量房交易行為,保障交易資金安全,近日,合肥市房產部門發(fā)布存量房交易風險提示,提示廣大市民在委托中介機構及中介機構從業(yè)人員辦理存量房交易過程中可能引發(fā)的存量房交易風險。

風險提示中表示,將交易資金轉入中介機構賬戶、從業(yè)人員個人賬戶等非資金托管銀行專用賬戶;承諾包辦購房資格、貸款資格或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購房資格查詢、貸款資格審批、收取費用;承諾支付額外費用就能買到意向房源,均有可能引發(fā)交易風險。

與此同時,中介從業(yè)人員以個人名義承接存量房交易業(yè)務,收取費用,未以中介機構名義簽訂委托銷售(委托購買)合同;僅做出口頭承諾或約定,未在合同中書面明確;中介機構不具備合同網簽資格,或隱瞞經紀事實,要求交易雙方以個人成交名義進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隱瞞真實成交價格或隱瞞真實交易意圖簽訂“陰陽合同”,同樣存在較高的交易風險可能。

此外,凡是交易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未進行房源真實性核查、未取得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可能存在其他利害關系人、存在限制交易情形、產權人與實際售房人不一致、屬于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的,也有可能引發(fā)交易風險。

合肥市房產部門提醒,當前合肥市房地產經紀行業(yè)從業(yè)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制,完成實名登記并經過審核的,才能申請領取從業(yè)服務證,取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的資格。公眾在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前,可要求查驗經紀機構從業(yè)人員的從業(yè)人員服務證,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yè)人員應當主動向服務對象出示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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