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杭州玉皇山路電瓶車自燃事件牽動了所有人的心,父女倆嚴重燒傷仍未脫離生命危險。據《杭州日報》報道,醫(yī)院方面已經下了三次病危通知書,家里人都是徹夜未眠。杭州市共有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2000多家,電動自行車行業(yè)商會已經下發(fā)了緊急通知,要求經營戶開展自檢自查。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fā)布的最新數(shù)據顯示,全國每年約發(fā)生2000起電動自行車火災;致人傷亡的案例中,90%發(fā)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等公共場所。電動車火災頻發(fā),讓人們把更多目光集中在了電動車安全使用上,比如禁止電動車進電梯、上樓房、停樓道,實行集中停放、集中充電等等。很明顯,這些都是著眼于防控電動車自燃成災成害,之于電動車安全而言,其實是治標不治本。
比如,杭州的這起自燃事件便是典型。被燒傷的父女,肇事的電瓶車在正常使用的途中突然發(fā)生自燃,報道也顯示,自燃的電瓶車購自正規(guī)的車行,新電瓶也是在這家車行更換的,這些足以證明電瓶車本身存在比較嚴重的安全隱患,缺乏應有的安全可靠性。反觀每一起電動車火災釀成的嚴重事故,不管發(fā)生在哪里,一個重要的共同點:自燃。
事實上,動力電池容易發(fā)熱自燃,是其應用的致命缺陷。對動力電池汽車自燃人們很關注,但對電瓶車自燃似乎要弱很多。其實在應用上,汽車對動力電池安全要求,電路安全設計與防護要遠高于電動自行車。反而,電動自行車從誕生以來,一直都沿襲著“廉價”的策略,正是因為便宜,讓電動車加速普及,也因為便宜,很大程度上犧牲了產品本身的安全性能,也增加了產品本身的安全隱患。
電瓶車自燃敲響產品安全警鐘,電動自行車安全的源頭治理不容忽視。首先,提高動力電池的安全技術標準;其次,提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技術強制標準;第三,破除行業(yè)“唯低價”競爭,治理行業(yè)“散濫”;第四,完善電動自行車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調查與追究機制,倒逼各個環(huán)節(jié)注重安全品質的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