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馬金瑜網絡輿情相關情況的調查通報
2021年2月6日14時32分,名為“真實故事計劃”的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網文---“另一個‘拉姆’”,隨即引發(fā)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為查明相關事實,及時回應網友關切,貴德縣委縣政府第一時間專題研究做出部署,安排縣委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婦聯、貴德縣新街鄉(xiāng)黨委政府等部門成立工作組迅速開展調查。期間,赴貴德縣新街鄉(xiāng)、常牧鎮(zhèn),西寧市湟中區(qū)等地和青海省人民醫(yī)院、青海紅十字醫(yī)院、貴德縣人民醫(yī)院等單位,縣婦聯、縣文聯、縣電視臺等部門進行了調查走訪,向馬金瑜和謝德成在貴德生活期間有過關聯交集的親屬、朋友、工人及其廉租房周圍鄰居、蜂場附近群眾、新街鄉(xiāng)魚山村群眾、縣文聯、縣電視臺及文中提及的周毛(真實姓名為周某措)、秀措(真實姓名為秀某措)等29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馬金瑜于2010年來貴德縣謝德成家中蜂場做實地采訪兩人相識,通過近兩個月的相處,2010年9月8日兩人登記結婚。2010年至2012年兩人在北京、廣州兩地工作,2012年至2018年夫妻二人在青海省貴德縣生活,期間生育三子。據謝德成反映,2018年7月馬金瑜在未告知謝德成的情況下將3個孩子帶走。據貴德縣民政局婚姻登記系統顯示,兩人至今未辦理離婚手續(xù),據謝德成稱至今未能與馬金瑜取得聯系。
經調查,當地群眾和謝德成反映,“扎西”一名是其婚后由馬金瑜所起,在經營微店后為便于經商,謝德成經常著藏服。同時調取謝德成戶籍信息,查明謝德成及其父母民族均為漢族。二人在貴德生活期間,據周邊群眾反映夫妻因性格差異、受教育程度不同,特別是開微店做生意后,常因瑣事發(fā)生口角,從目前調查的情況顯示二人經常吵架,偶爾會動手打架,曾有朋友參與勸解,現場目睹馬金瑜面部有淤青,謝德成頸部有傷痕并出血。經警方調取青海省人民醫(yī)院病案室病案,確有馬金瑜2011年的住院記錄,但病案顯示馬金瑜入院事由為發(fā)生車禍致雙前額骨骨折、左眼視神經損傷、頭皮裂傷。除2011年外,馬金瑜在省人民醫(yī)院無住院記錄。根據其他信息,警方查閱了青海紅十字醫(yī)院病案室病案,顯示有馬金瑜于2011年、2014年、2016年的住院生育記錄。貴德縣人民醫(yī)院無馬金瑜住院治療記錄。經核實,2018年以來貴德縣婦聯沒有關于馬金瑜及其委托人的相關信訪記錄,貴德縣委宣傳部、貴德縣文聯、貴德縣電視臺等部門工作人員均表示未曾收到馬金瑜相關信件。同時警方調取2015年至今貴德縣110指揮中心及轄區(qū)派出所報警記錄,均未發(fā)現馬金瑜求助警情。馬金瑜在文中所述養(yǎng)蜂期間曾受到過村干部威脅并索要錢財一事,經查,謝德成本人及新街鄉(xiāng)魚山村委會干部均表示從未有類似事情發(fā)生。馬金瑜家中保姆秀某措,商鋪女工周某措兩人均表示本人及店內其他女工從沒有被家暴的經歷。警方調取貴德縣近5年來非正常死亡案卷,沒有因家暴跳河自殺的案件。
輿情發(fā)生后,縣婦聯、縣公安局等部門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渠道獲悉馬金瑜聯系方式,多次嘗試與其取得聯系均未果。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于2021年2月8日10時30分許、16時40分許兩次接到馬金瑜委托律師來電聯系,警方及時致電馬金瑜委托律師。馬金瑜委托律師稱:“馬金瑜會將被家暴相關證據及報案材料送達縣公安局,但因疫情及春節(jié)長假具體時間需與當事人商定。”2月9日8時51分,馬金瑜委托律師致電貴德警方,稱:“當事人馬金瑜因疫情及孩子無人照顧等原因,無法于近日協助警方接受調查,相關報案材料和證據正在整理當中,待完備后會以郵寄方式送達。”下一步,貴德警方會根據馬金瑜委托律師提供的相關證據,依法開展調查。
家庭暴力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對任何針對婦女兒童權益的侵害行為,同時也反對任何形式的臆測或者污名化的抹黑。法律是我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好的武器和保障,希望馬金瑜、謝德成二人盡早通過合法合規(guī)程序申明訴求并解決問題。貴德縣公安局、縣婦聯等部門會進一步調查核實并依法公正查處,及時回應社會關注。
中共貴德縣委宣傳部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