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6月30日電(記者徐海濤)公筷應該比自用筷長3厘米至5厘米、顏色易于辨識,服務人員應在餐前備足公筷公勺并告知用餐者,倡導居民家庭使用公筷公勺……日前,由安徽省文明辦、商務廳、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的“公筷公勺服務規(guī)范”作為地方標準向社會發(fā)布,將于7月22日實行,適用于各類餐飲服務單位、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食堂、農(nóng)村家宴中心等集體聚餐場所。
安徽制定的服務規(guī)范首次明確了公筷公勺的定義,即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桌用餐時,在同一器皿內取食菜品、點心、主食、水果等,不與口接觸的公用筷子、勺子。公筷顏色應與自用筷有明顯區(qū)別,易于辨別,顏色宜為白色、類白色或不銹鋼色。公筷長度應比自用筷長3厘米至5厘米,筷頭略尖細。公勺宜帶有可防止滑落至湯盆中的掛鉤,長度應不小于20厘米,勺頭長度不小于7厘米,勺面寬度不小于4.5厘米。公筷公勺宜在顯著位置印燙明顯的“公筷”“公勺”“公用”等字樣。
規(guī)范中要求,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湯一公勺”的原則,為每道菜品、點心、主食、水果等配備一副公筷或一把公勺。有條件的可實行“雙筷制”,為每位就餐人員配備一副公筷和一把公勺。自助餐應保證每道菜品配有一個餐夾或一把公勺。服務人員應在就餐前根據(jù)菜品數(shù)量備足公筷公勺,并告知就餐人員使用方法。就餐人員如用錯公筷公勺,服務人員應立即更換。
安徽倡導居民家庭使用公筷公勺,要求各類集體聚餐場所在大堂、餐廳、廚房等醒目處,發(fā)布提倡使用公筷公勺的公益廣告,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