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一起奇怪的報警:貨車司機李某貴稱有人冒名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A1A2)被交警現(xiàn)場處罰,要求公安機關查清冒名使用者并依法懲處。
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發(fā)現(xiàn),其最近一次違章為5月24日8時42分。但蹊蹺的是,李某貴當日該時段正在交警大隊接受駕駛?cè)藢忩灲逃,未曾駕駛過上述違法車輛。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該車在2019年共有4條違法記錄,且當事駕駛員均為“李愛貴”,但從被處罰人簽名與李愛貴本人簽名明顯不符。
為進一步查明真相,民警聯(lián)系皖R04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實際所有人胡某。面對民警詢問,胡某一頭霧水,因為該車駕駛員王某和在5月24日委托他人歸還車鑰匙后便不辭而別。就在民警苦尋王某和之際,這位假“李某貴”于5月27日主動投案,并如實交代了違法事實。原來,王某和于2017年因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1個半月,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后王某和找人冒用“李某貴”機動車駕駛證信息,并替換掉證件照片。
據(jù)悉,王某貴將面臨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2000元處罰;其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行為,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犯罪。
韓笑 記者 徐越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