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qū)城管局獲悉,日前,廬陽區(qū)城管局停車辦接到市民投訴稱,金寨路與廬江路交口一大廈地下停車場,私自改變用途,搭建了蓄電池房,不僅占用了停車位,還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接到市民投訴后,廬陽區(qū)城管局停車辦執(zhí)法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執(zhí)法人員在現場看到,停車場東北角近100平方米、10余個停車位被砌好的墻隔成兩個房間,內部各擺放了兩大排蓄電池組。執(zhí)法人員了解負責人并未辦理更改用途手續(xù),而且蓄電池本身屬于危險品,建設機房也未經消防部門認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相關負責人認識到錯誤和危害,主動配合城管局對違法建設的蓄電池設備房進行拆除。(周燕 肖倩 記者 于彩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