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報訊 擁有著大學本科學歷的男子雍某某,為了討好女友,竟向女友展示兩本不動產(chǎn)權(quán)證(系偽造)。后女友提出分手,雍某某堅決不同意,并跨省買手槍,在家自制“土炸彈”報復女友,并致女友趙某某死亡。3月27日,合肥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檢方查明,被告人雍某某,安徽定遠縣人,36歲;被告人王某某,41歲,山東魚臺縣人。被告人雍某某和被害人趙某某,兩人原系男女朋友關(guān)系。2018年3月份左右,趙某某提出分手,雍某某不同意,雙方發(fā)生矛盾,雍某某產(chǎn)生報復恐嚇女友趙某某的念頭。
2018年5月份,雍某某通過QQ聯(lián)系上山東的一槍支賣家王某某,兩人談好價格后,雍某某駕車前往山東魚臺縣。同月8日,在王樓煤礦附近的樹林里,被告人王某某以2.3萬元的價格賣給雍某某手槍1把、子彈10顆。雍某某返回合肥后,5月15日再次聯(lián)系上王某某,以1000元價格購買了20顆子彈,王某某快遞給雍某某。被告人雍某某覺得不保險,又準備了煙花、爆竹、電線、電池、電子鐘、PVC塑料管等材料,在合肥市長豐縣北城世紀城家中制造了一枚“土炸彈”。
同年6月4日13時許,雍某某攜帶其購買的手槍、自制的“土炸彈”,一把30厘米長的水果刀及趙某某的筆記本電腦,駕車來到肥西縣上派鎮(zhèn)趙某某經(jīng)營的美容店內(nèi),當時兩名顧客正在店內(nèi),雍某某與趙某某見面后發(fā)生口角,雍某某用手槍朝趙某某射擊數(shù)槍致其當場死亡,后雍某某自殺未果,并攜帶手槍及剩余子彈到合肥市公安局荷葉地派出所投案。經(jīng)鑒定,被害人趙某某系被他人使用槍械射擊造成顱腦損傷及胸腔臟器損傷死亡。
同年7月27日,王某某被肥西縣公安局抓獲歸案。
另查明, 被告人雍某某與趙某某戀愛期間,為討好趙某某,雍某某于2017年8月份通過路邊辦證廣告,偽造了兩本二人共同的“長豐縣雙墩蒙城北路一小區(qū)”某套房屋的不動產(chǎn)權(quán)證。本案未當庭宣判。
正言 記者 王瑋偉